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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BC贷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及山东BC贷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布命令 :
命令要求山东BC贷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BC贷”)董事会全体成员、山东BC贷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部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周立及山东BC贷附属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一)在总部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方面,严格按照如下授权执行:
(1)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费用,临时由周立签署执行;
(2)人民币1万元至人民币10万元的费用,由总经理杨勇正签署执行;
(3)人民币10万元至人民币50万元的费用,由董事长李和平签署执行; 及
(4)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费用,由董事长李和平和总经理杨勇正双签执行。
(二)山东BC贷总部额外的生产经营开支必须由董事长李和平和总经理杨勇正双签才能执行。
(三)坚决不允许山东BC贷总部支付任何非生产经营开支,特别是不允许为BC贷投资支付任何费用。
(四)山东BC贷各分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确保生产经营正常开支正常支付;确保税金、银行利息和职工工资开支正常支付,不允许为山东BC贷总部提供资金,不允许为山东BC贷总部垫支任何费用。
本命令已得到山东BC贷唯一股东China Pioneer C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的股东决议批准,请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